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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复评工作结束

    武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复评工作于9月10日启动,现已结束。按照评奖要求,本次复评分经济类、政法社会类和文史哲教类三大评审组,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在市评奖办公室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政法社会组、文史哲教组和经济组分别于9月18日、9月25日和9月26日召开了复评会议。来自武汉地区党校干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科团体和实际工作部门的3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和领导参与评审工作。
    本次复评分复审作品、评议作品、量化评分、撰写意见、评定奖次、大会表决六项程序进行。评委严格按照《〈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武汉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的规定,坚持评审标准,反复评议,综合比较,统筹兼顾,认真审读全部526项初评入围成果,评出了各项获奖等级的候选成果。
    本次复评工作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即:坚持高标准,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学科的原则;坚持应用对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优先入选的原则;坚持在同等条件下,青年作者作品优先入选的原则。突出“三个优先”,即:“研究武汉问题优先,应用性强优先,中青年学者优先”。评审过程中,评委在认真审读参评作品,注重作品水平的同时,充分考虑佐证材料的辅助作用,注重作品转化后为我市实际工作部门提供重大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方面的突出贡献。为鼓励和激发我市党政研究机构、党校干校、高等院校、社科院、社团和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社科研究、服务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精品力作,在严格把握标准的同时,本次复评对市属单位和个人的获奖作品在各等级获奖作品中所占比例作了一定界定,把握好各相关单位的适当平衡,以此推动武汉市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发展。
    本次复评获奖候选成果有以下特点:一是研究范围宽泛,成果涉及哲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管理科学、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史学、年鉴等学科和领域;二是研究内容各具特色,基础研究成果厚重,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务实,重点分支学科和新兴学科研究成果独特;三是研究方向趋于社会化、大众化,一批研究中部崛起、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高校教育等近年来备受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社会民生问题的成果引人注目。
    复评结果现已上报市评奖委员会,终评工作即将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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